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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吉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进展程度,以及各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申报情况,昌吉市于9月26日全面启动了创建初次验收工作。市民模创建办抽调了8个单位的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充实到创建验收的三个小组当中,拟计划在半个月时间分批次完成对全市进行申报的300余家单位的验收工作,并分批次命名验收合格的单位。此次验收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听取汇报、二是查看档案资料、三是对验收单位80%工作人员的应知应会内容进行测试和对本单位创建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各乡镇、街道及其下属村组、社区,按50%集中验收,其他50%村组、社区进行实地查看的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责任编辑:cjsmtb][审核人:tao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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